今天,加拿大籍明星吴亦凡的获刑及相关消息几乎占据了微博热搜榜TOP 10的半壁江山。网友们对这个引爆舆论的大案密切关注并广泛讨论,同时,世界上各大主流媒体也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国外吃瓜网友们更是用各种语言进行了评论,案情到底如何,他们又说了些什么呢?
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宣判如下:
此外,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有关方面线索和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对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WU YI FAN)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涉嫌偷逃税问题开展了税务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亿元。
随后,更多的细节被多条热搜公布出来,比如案情的侦破中一个骗子起了关键作用: 另外,判决公布后,很多网友最大的焦点并不是案情,而是该判决如何执行。
很多网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驱逐出境是不是意味着去加拿大坐监?毕竟,加拿大监狱环境和待遇可太利于犯人们舒舒服服颐养天年了。 其实,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是主刑,驱逐出境则是专门针对犯罪的外国人所适用的附加刑,二者并行不相悖 —— 先在中国执行完有期徒刑,再执行驱逐出境。
吴亦凡的这个判决绝不仅仅是在国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包括卫报,CNN,路透社,英国广播电台,独立报,彭博社等等等等有巨大影响力的英语媒体都第一时间做出了报道。
不仅如此,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印尼等许多国家的知名媒体也都竞相报道,甚至连印度媒体First India都做了详细报导。
路透社:《中国以强奸罪判处加拿大流行歌星吴亦凡13年徒刑》
卫报:“加拿大流行歌星吴亦凡因强奸罪在中国被判入狱13年 —— 北京法院裁定华裔歌手在2020年11月和2020年12月强奸了三名女性”
底特律新闻:《中国判处华裔加拿大明星吴亦凡13年徒刑》
法国的“巴黎人报”,“RTL”,“Crumpe”等大媒体也前后脚进行了报道。其中,“巴黎人报”的标题和副标题可谓相当清楚明确。
“中国巨星吴亦凡因强奸罪被判刑13年 —— 这位华裔加拿大歌手被指控在两年前强奸了一名17岁的中国学生。中国会在他刑期结束时将他驱逐出境。”
彭博社则又把这个案子和ME TOO运动关联了起来:
“中国以强奸罪判处华裔加拿大流行歌星吴亦凡13年徒刑 —— 加拿大华裔名人卷入重大丑闻,吴的案件帮助激发了一场萌芽中的MeToo运动。”
荷兰主流媒体“电讯报(De telegraaf)”也在第一时间给出了报道。 “前华裔加拿大流行歌星吴亦凡因强奸罪于周五被中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这位流行偶像被认为是中国的大明星,直到他在性虐待指控后遭到猛烈抨击。”
意大利媒体“OPEN”也进行了报道,同样把这个案件和ME TOO运动联系了一下,并且用了“前明星”这样的修辞,这在其他国家的媒体标题上是没有见到的。 “前华裔加拿大流行歌星吴亦凡因性虐待和强奸罪被判处13年徒刑。北京朝阳区法院表示,韩流组合Exo的成员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六个月。
然后‘以聚众通奸罪,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服完刑期后,他将被驱逐出中国。
这个故事在中国引起了轰动,重新唤起了MeToo运动。这一切都始于一名女孩在中国社交网络微博上写道,她在一次聚会中被迫喝酒,第二天早上在床上醒来。事件发生时她17岁。吴为她的沉默(封口)提供了5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65,000欧元)。至少还有七名女孩落入同一个陷阱。丑闻发生后,国际品牌与这位歌手断绝了联系。”
这条新闻在各国的各个媒体上发出后,各国的网友们用本国的语言进行了留言评论,我们来看看不同国家与文化的网友们对此事是如何评论的。 “令我心碎。聚众淫乱是什么意思?”“13年哈…… 你不能拿你的钱摆平这件事吧,能吗?”楼上的网友说:“悲伤”
楼下的网友说:“终于”“终于,正义归于受害者们”
一位不知哪国的韩团粉丝(网名里显示了)发表了为吴喊冤的评论,被楼下多位网友用各种语言抨击。 “我的天啊,他做了什么?我很难过。我无法表达我有多难过,因为他没有杀人,没有偷窃,没有诈骗任何人。这些都是那个女孩的指控(和时间,文中的hours应该是笔误)。为什么,就算他骗了她,难道要判这么多年?”
海外网友们各种语言的回复: 还有网友义正言辞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有钱、是明星、有影响力,并不代表你犯罪的时候就能在中国平安无事。与他的受害者的痛苦相比,13年算不了什么。”
吴亦凡刑满之后被遣返回加拿大时会“风平浪静”吗?
这个真不见得。
美国和加拿大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探查与判罚极其严厉,整个社会对这类罪犯深恶痛绝,不共戴天。性侵未成年人的人可以说是国家公敌,所以如果吴在加拿大和美国也有同样犯罪情况的话,这两个国家的相关部门是一定会深究和追加调查的。
话说回来,哪怕他在这两国并没有同类犯罪,这两国的社会也不太会接纳他了。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2021年9月18日,美联社报导,曾在中国某教育机构当外教期间,性侵多名中国未成年少女的美国人柯蒂斯·鲍德温(Curtis J.Baldwin)被判41年零8个月的监禁,不得保释。 美国密苏里州检察官办公室在宣布判决的新闻稿中称,48岁的外教柯蒂斯·鲍德温在2019年11月离开中国。返回密苏里州斯普林菲尔德后,他通过微信联系了被害人 —— 一位年仅12岁的中国少女。她之前是鲍德温的中国学生。
鲍德温告诉这位女学生,他有与她性行为的多部视频,并以此威胁她给他发送最新的裸照和视频,否则就将视频发到网上售卖。
中国女学生惊恐无比,将此事告诉了父亲,父亲报警后,案件终由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密苏里州网络犯罪工作组接手和联合调查。最终,FBI在鲍德温的电脑中搜查到多部的关于其与中国不同幼女性行为的不同视频,视频中的男人确认为其本人无误。
FBI在鲍德温的电脑中找到的他其和不同中国未成年女性进行性行为的总人数远不止一位!
性侵未成年人,无论在加拿大还是在美国都是重罪中的重罪。
罪犯的名字会被永久登记,普通人能在公共网站查到所在社区有没有前性侵犯居住。美国30多个州设立了性犯罪名单网站,配有罪犯的照片和信息。有性侵案底的人,搬家都要跟警方报备,如新社区民众不欢迎他,他就搬不了家。
可以说,在加拿大或美国一旦犯下性侵未成年人的罪行,罪犯就没有人生了。也就是说,即便吴出狱后能够幸运地免除加拿大与美国官方的追查,他在这两国的社会里亦会举步维艰,也是我们所说的:社会性死亡。
除此之外,为了让全球相关部门特别留意,而去保护各国未成年人免受恶魔祸害,自2017年10月1日起,美国国务院将给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们颁发“专属”护照。该护照封底有行字:“护照持有人被判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为潜在性侵犯罪者”。 关于这个国内外网友们关注的案子,我们就先聊到这里了。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这样的案子,我们既要火眼金睛去识别,从萌芽中就防止犯罪,也要对已有的犯罪零容忍,更要对抗未来的犯罪,阻断犯罪。
这条人间正道仍将是风雨兼程,一路坎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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